西方哲学史·中古哲学·经院哲学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日期:2006-8-10 18:46:07 【阅读:次】  
[哲学门-www.philosophydoor.com-文章ID:67] 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经过几百年的征战,在昔日罗马帝国的废墟上,蛮族建立的法兰克王国又实现了相对的统一。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史称“查理大帝”。这位雄才大略的蛮族皇帝以及他的几位继承人深刻意识到文化建设对于封建统治的重要性,开始在全帝国境内鼓励教育、兴办学校、招聘学者、教授“七艺”(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西欧的文化从此开始缓慢地复苏,后人把这段历史称之为“加洛林朝文化复兴”。由于基督教会在当时实际上扮演着文化延续者的角色,学校大都是在教堂附近或者修道院举办,教师也大多由教士充任,神哲学仍然是它们最感兴趣的学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发展出了基督教的经院哲学。
   
    所谓“经院哲学”(scholasticism)最初是在查理曼帝国的宫廷学校以及基督教的大修道院和主教管区的附属学校发展起来的基督教哲学。这些学校是研究神学和哲学的中心,学校的教师和学者被称为经院学者(经师),故他们的哲学就被称为经院哲学。在某种意义上说,虽然教父哲学是中世纪基督教哲学的组成部分,但是实际上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旧文明,经院哲学才是真正属于新世界的日耳曼民族的哲学形态。通常我们可以把经院哲学划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早期经院哲学仍然是奥古斯丁和新柏拉图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中期是经院哲学的繁荣时期,亚里士多德逐渐成为哲学的最大权威,晚期是被看作异端的唯名论盛行的时期,经院哲学式的理性主义从此一蹶不振。
   
    众所周知,经院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共相和殊相、一般与个别之间的关系问题。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论,使哲学家们分成了两大派别:一些哲学家主张普遍的共相是真正的实在,殊相或个别的东西不过是现象,而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个别的东西才是真实的存在,共相不过是概念、语词而已,并没有实际存在的意义。前者被称为“唯实论”(realism),后者被称为“唯名论”(nominalism)。
   
    为什么共相与殊相的关系这个似乎与宗教不相干的逻辑或哲学问题,成了经院哲学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很难作出完满的解释。我们以为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首先,经院哲学利用希腊哲学来进行哲学思考,因而也就继承了希腊哲学的问题,而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正是希腊哲学的主要问题之一,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争亦源于此。其次,中世纪早期当日耳曼民族开始知识活动之时,他们不得不先来接受形式逻辑的训练,而这种逻辑的训练不仅仅是工具性的,其自身也构成了研究的对象。这是因为当希腊人提出这个问题时,他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中世纪哲学就不同了。当他们思考这个问题时,恰恰缺少具体的内容。这就使他们陷入了空洞抽象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再次,由于宗教上的原因,一般与个别之间的关系问题成了学者们有可能思考和讨论的主要问题,正是在这个狭小的领域里,哲学顽强地表现着它的存在和生命力。最后,解决一般与个别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是调和理性与信仰的根本途经,哲学家们试图从哲学上逻辑地思辨地证明上帝的存在。
   
    在某种意义上说,中世纪哲学是柏拉图主义与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奇特混合物。从教父哲学到早期经院哲学,一向是柏拉图主义的天下,后来经过托马斯·阿奎那的努力,亚里士多德才终于成为中世纪经院哲学的最高权威。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不仅为哲学家们提供了一个深邃的思想领域,而且他的逻辑三段论亦为哲学家们提供了推理论证的方法。当然,柏拉图主义和奥古斯丁的思想也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它们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此可见,经院哲学的性质既是柏拉图式的,又是亚里士多德式的:上帝是最高的超验的实体,而整个体系则是高度抽象的和形式化的,从而造就了从概念到概念的抽象烦琐的方法论特征。一般说来,唯实论属于正统派,唯名论则被看作是异端;唯实论是理性主义的,而唯名论即使不是反理性主义的,也是非理性主义的。当然,唯名论之为异端并不是因为它否定上帝的存在,恰恰相反,它是为了维护对上帝的信仰而反对从理性上来证明上帝的存在。唯实论将唯名论看作是“异端”的确是很有远见的,因为它不仅与维护教权(普遍性)的唯实论对立而维护王权(个别性)的地位,而且它的盛行亦意味着调和理性与信仰的工作终于失败了。
   
    
   
    第一节  早期经院哲学
   
    
   
    从时间上说,经院哲学的第一位重要哲学家无疑是爱留根纳。他在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下,建立了欧洲中世纪第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11世纪,一些学者开始把辩证法引入神学的研究,从而引发了围绕辩证法问题的大争论。在争论中,安瑟尔谟在信仰支配理性的前提下,肯定了理性对神学的作用,从而确立了经院哲学的基本立场。而围绕共相问题的争论也在经院哲学内部形成了唯实论和唯名论这两大派别。唯实论坚持共相是真正的实在,是存在于事物之中或事物之先的精神实体,而唯名论则认为共相不过是名词或者概念,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正的实在。争论必须以理性为手段,争论也促进着理性的发展。于是,在基督教信仰的框架内,欧洲的理性主义重新抬头了。
   
    
   
    一、中世纪哲学之父:爱留根纳
   
    
   
    爱留根纳(Johannes Scotus Eriugena,约800-877)是“加洛林朝文化复兴”时期最著名的学者,爱尔兰人,约于843年应皇帝秃头查理的邀请到巴黎讲学,后被秃头查理任命为宫廷学校的校长。他通晓希腊文,曾将伪狄奥尼修斯的著作译成拉丁文,定名为《大法官书》。他的代表作是《论自然的区分》,此外还有《论神的预定》等。他建立了中世纪第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成为这一时期独具一格的哲学家,被称为“中世纪哲学之父”。黑格尔认为,这个时期真正的哲学是从爱留根纳开始的。
   
    (一)理性与信仰
   
    教父哲学虽然在对待理性的态度上有不同的立场,但在信仰高于理性、理性必须服从信仰这一点上,教父们却是完全一致的。在基督教哲学的历史上,爱留根纳第一个明确地提出信仰应当服从理性。对于哲学在探求真理方面的作用,他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为了达到真正的、完善的知识,最勤奋、最可靠地探求万物的终极原因的途径就在于希腊人称之为哲学的那门学科之中”。[1]爱留根纳并不否认圣经和教父们的权威,但他认为对圣经只能作讽喻的解释,例如把圣父理解为创造的实体,理解为一切事物的本质性,把圣子理解为上帝创造万物所遵从的理智,把圣灵理解为创造的生命或生命力,这样才能把上帝理解为三位一体。理性和启示都是真理的来源,具有同等的权威,因而是不能互相矛盾的。爱留根纳重申了教父哲学的命题“真哲学就是真宗教,真宗教就是真哲学”,但却把强调的重心移向了哲学和理性。如果哲学与宗教、理性与信仰之间出现了矛盾,我们就应当服从理性。“即使权威产生自真正的理性,但反过来说,真正的理性却从不产生自权威。因此,一切权威,只要它没有被理性确证,就是相当软弱的,真正的理性依靠其内在的威力不需要任何权威的支持”。[2]
   
    当然,爱留根纳的目的并不在于否定信仰,而在于使信仰具有理性,使信仰与理性取得一致。但他推崇理性、推崇思维的精神,在整个基督教哲学中却是难能可贵的。
   
    (二)论自然的区分
   
    关于自然的区分的思想是爱留根纳全部哲学思想的核心。在《论自然的区分》一书中,爱留根纳一开始就对“自然”作出了规定。“自然乃是一般名称,指的是全体存在的与不存在的”,是“心灵所能了解的或者超越心灵力量所能及的全部事物”。[3]显然,这里的自然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最广泛的概念。爱留根纳首先区分了四种自然:(1)创造而非被创造的自然,它包括存在和不存在的一切的原因,指的就是上帝;(2)被创造又能创造的自然,它是众多的创造的原因,指的是存在于上帝之中的诸理念,其统一就是逻各斯;(3)被创造而不能创造的自然,它是由于在时间和空间中产生出来而被认识的,指的是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上帝理念的表现;(4)不创造又不被创造的自然,作为一切事物的终极目的,指的仍是上帝。这样,万物产生自上帝,又复归于上帝。上帝创造万物,无非是说上帝现存于万物之中,上帝是一切存在的本质。整个自然在上帝这里达到了统一。这种思想无疑为后世的泛神论洞开了门户。
   
    (三)存在与不存在
   
    爱留根纳的自然包括所有的存在与不存在。为了更深入地理解自然,爱留根纳又提出了五种区分存在与不存在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理性以它为根据,要求一切可以清晰辨认的或超越感觉的,都可以隶属于存在的范围,而与此相反,那存在由于本性卓绝,不仅超于物质即感性之外,而且超于纯思维以及理性之外,却又表现为不存在。所以,一方面,上帝是包罗万象的存在;另一方面,就上帝超越理性来说,他又是不存在。事物就我们能够认识其属性而言,是存在;就我们对它们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存在毫无所知而言,它们又是不存在。
   
    第二种方式:作为物质世界和每一区分的界限的每一个层次,连同它的紧接的较低层次,都可以通过令人惊奇的理解方式,视为存在和非存在。对某一层次的肯定,就是对另一层次的否定;反过来也是一样。肯定人是有理性的、有死的、可以看见的创造物,就是否定天使是这样的创造物;肯定天使是在上帝和事物的原因范围里边的真实的思维运动,就是否定人具有这样的思维运动。
   
    第三种方式:凡是根据在时间和空间里产生出来被形成了的物质原因本身而被认识的,习惯上被称之为存在;反之,凡是仍然内含于自然深处,尚未成为被形成的物质,或者还不在时间和空间里,并且还没有由于某种机会成为可见的,习惯上被称之为不存在。实现了的原因作为可见的现实就是存在,隐蔽的、尚未实现的原因则是不存在。但原因总是要表现为结果的,因而不存在总是要向存在转化的。正是由这种原因和结果构成了这整个世界的系列。
   
    第四种方式:只有凭纯思维认识的,才是真正的存在;相反,那些通过产生、通过物质在时间和空间中的运动而延伸或收缩从而变化着、凝聚着或分解着的东西,只能说实际是不存在,这种看法适用于能够发生、也能够消灭的一切形体。常住不变的就是存在,变化的就是不存在。而只有常住不变的才是纯思维的对象,因此纯思维认识的才是真正的存在。
   
    第五种方式: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人犯了罪,从而背弃了上帝,背弃了上帝赋予自己的形象,丧失了自己的存在,就成为不存在。但当人被引导恢复了先前的存在状态,就又恢复了存在。这也就意味着,符合自身理念的就是存在,不符合理念的就是不存在。
   
    爱留根纳区分存在与不存在的五种方式,渗透着古希腊哲学的精神。尤其是巴门尼德、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思想,显然对他都有着巨大的影响。与此同时,他的存在学说又是为他的上帝观服务的。上帝以及理念是万物的本质、原因和范型,只有上帝才是真正的存在。但另一方面,人们又只能通过上帝的创造物来认识上帝,因而上帝又是不存在。上帝是绝对不可理解的,甚至上帝也不理解自己。尽管如此,爱留根纳把存在与不存在视为辩证的统一,视为一个运动、互相转化的过程,显示了较高的思辨水平,其中包含着不少合理的思想。
   
    (四)人的获救
   
    在爱留根纳关于存在的学说中,人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上帝在创造人的同时,把一切事物的观念也置放在人的心中。因此,人自身就是一个小世界。人由于犯罪而失去了自己的存在,成为不存在,但人也可以通过恢复先前的状态而重获存在。所谓天堂和地狱,都不是具体的地点,都只不过是人的心灵状态罢了。地狱是因犯罪而感到的痛苦,而天堂则是因德行而感到的幸福。由此出发,爱留根纳又重复了奥里根的观点:一切存在都是不死的,最终都将回归到创造者上帝那里,甚至魔鬼也可以得救,只不过时间上稍迟一些而已。恩格斯在谈到爱留根纳的哲学思想时说道:“他的学说在当时来说是特别大胆的;他否定‘永恒的诅咒’,甚至对于魔鬼也如此主张,因而十分接近泛神论”。[4]
   
    在基督教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年代里,爱留根纳哲学中的自由思想无疑洋溢着一股清新的气息,这也使它不容于教会正统。他的著作曾受到855年和859年两次宗教会议的谴责,后世的教皇霍诺留斯甚至下令焚毁《论自然的区分》的全部抄本。865年,教皇尼古拉一世要求秃头查理或者将爱留根纳交付罗马接受审判,或者将他逐出宫廷学校。只是由于秃头查理的庇护,爱留根纳才幸免于难。但在秃头查理于877年去世后,爱留根纳就不知所踪了。传说他作为修道院长被修士们谋杀,但迄今为止未曾证实。
   
    
   
    二、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斗争
   
    
   
    文化与理性主义复苏的速度虽然缓慢,但却势不可挡。爱留根纳哲学中的理性主义虽然只是漫漫长夜中的一缕孤独的烛光,但“加洛林朝文化复兴”所倡导的文化精神却已在中世纪贫瘠的土地上扎下了根。在加洛林时代的“七艺”中,逻辑学在中世纪又叫做辩证法,即论辩的技艺。对辩证法的强化研究突出了理性思维的地位。11世纪初,在意大利北部出现了一批自称为“漫步学派”的辩证法学者,他们把辩证法看作是在相互对立的意见中寻找一种比较可信的结论的手段。然而,当图尔的贝伦加尔(Berengar de Tours,1010-1088)把辩证法运用于神学研究时,终于在基督教经院哲学内部引发了一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争论。
   
    贝伦加尔继承了爱留根纳的理性主义路线。在信仰与理性的关系上,他把理性视为决定性的因素。信仰应当服从知识,权威应当服从理性,圣经应当服从辩证法。在一切领域里,都应当最终追溯到辩证法,因为追溯到辩证法也就是追溯到理性。不能运用理性的人固然可以满足于权威和信仰,但力图运用自己的理性来认识真理的人却站在了一个更高的高度。贝伦加尔把自己的原则运用于关于圣餐性质的神学讨论,以辩证法为武器批判了基督教关于圣餐中饼和酒发生实质转化的学说,认为这一学说包含着不可解决的逻辑矛盾。
   
    由于其神学上的结论,辩证法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一些保守的神哲学家的指斥。这些神哲学家强调信仰不可动摇的地位,要求理性服从信仰,不遗余力地指出用辩证法探讨神学问题所带来的危险,因而被后世称为反辩证法学者。
   
    早期经院哲学反辩证法的最主要代表是达米安(Petrus Daminiani,1007-1072)。作为一名隐修士,达米安和持极端立场的德尔图良一样,充满了对世俗学问、尤其是对辩证法的不信任。他断言,辩证法这门学科是建立在非常软弱的基础之上的。被辩证法学者奉为金科玉律的思维最高法则,即矛盾律,并没有绝对的效力。矛盾律仅仅适用于有限的事物,却不适用于上帝这样的无限的存在。因此,用辩证法讨论神学问题是不适宜的。达米安甚至说,纯粹的哲学是魔鬼的发明,辩证法的第一位教师就是撒旦。如果世上从未有过哲学这样的东西就好了,但是既然哲学已经存在,信仰也可以把它俘获过来,不过只能把它当作自己的婢女来使用。“哲学要像婢女服伺主人那样恭顺地为信仰效劳”。[5]
   
    与贝伦加尔和达米安的激进态度不同,贝克修道院学校校长、后来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兰弗郎克(Lanfrank,1010-1089)在辩证法和反辩证法之间持一种中间的立场。
   
    兰弗郎克在反对贝伦加尔的时候,并不反对辩证法本身,而是反对辩证法的夸张,即反对那种否认一切权威、仅仅以理性为圭臬的辩证法。在他看来,为了神学而有节制地使用辩证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是应当的。只要加以正确的运用,辩证法完全可以起到确立和巩固信仰的作用。兰弗郎克在自己的神学著作中也曾频繁地利用辩证法的手段。兰弗郎克的这种温和倾向为后世经院哲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榜样。
   
    
   
    三、安瑟尔谟
   
    
   
    安瑟尔谟(Anselmus,1033-1109)不仅在职务上,而且在思想路线上都是兰弗郎克的忠实继承者。他同样也是出身于贝克修道院,后升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其主要哲学论著有《独语》、《宣讲》、《上帝为什么化身为人》等。
   
    安瑟尔谟由于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著称于世。
   
    (一)信仰与理性
   
    作为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安瑟尔谟极力主张理性应当服从信仰。上帝在我们身上创造了他的形象,但由于罪恶和恶习的蒙蔽,除了由上帝来复兴、改造外,我们再也不能仰望上帝了。因此,没有上帝的指示和启示,我们就不能找到上帝,只有信仰才能使我们接受上帝的指示和启示。所以,信仰是基督徒的出发点。安瑟尔谟的著名格言是:“我决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6]他强调指出,基督徒应当由信仰进展到理性,而不是由理性出发达到信仰。当他不能够理解的时候,更不应当放弃信仰。信仰是立足于自身的,并不需要理性的基础。当然,安瑟尔谟并非简单地否弃理性的作用而主张停留在单纯的信仰中,而是认为:“当我们有了坚决的信仰时,对于我们所信仰的东西,不力求加以理解,乃是一种很大的懒惰”。[7]安瑟尔谟与奥古斯丁一样主张“信仰寻求理解”。接受了信仰的人要力求用自己的理智理解信仰,把握他谦卑地接受的信仰真理的内在根据和必然性,从如此这般的信仰判断前进到必然如此这般的理性判断,还要用理性来维护我们的信仰,以反对不信上帝的人。但安瑟尔谟强调,决不能使理性成为信仰的审判者,毋宁说,信仰是理解的前提、理解的范围、理解的规范、理解的目的。安瑟尔谟既维护了信仰的至高地位,又保证了哲学思辨的权利,由此确立了经院哲学的基本原则,从而被人称为“最后一个教父和第一个经院哲学家”、“真正的经院哲学之父”。
   
    (二)上帝存在的证明
   
    从“信仰寻求理解”的原则出发,安瑟尔谟力图在哲学上论证他所笃信的上帝存在。黑格尔曾指出:“从这方面看来,安瑟尔谟特别可以被认作经院神学的奠基人。因为用简单的推论去证明所信仰的东西――即上帝存在――这个念头使他日夜不得安宁”。[8]安瑟尔谟毕竟不负众望,殚精竭虑,构思出多种证明的方式。例如在《独白》一书中,安瑟尔谟就从世界上现实存在着善的事物出发推论出绝对的善的存在,从现实存在着大的事物出发推论出绝对的大,从现实事物的存在出发推论出绝对的存在,从事物本质的等级出发推论出最高的本质,并把这些推出的结论直接等同于上帝。但由于这几种证明方式与前人的思想比较起来并没有太多的创新,所以逐渐地被后人所忽视。真正奠立了安瑟尔谟在基督教神哲学史上地位的,是他在《宣讲》一书中提出的所谓“本体论的”证明。
   
    这种证明的实质就在于认为:上帝的存在是一个必然的真理,否认上帝的存在必然导致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因而证明上帝的存在不需要借助有限的经验事实,而只需要借助先验的逻辑力量,仅仅从概念就可以推演出上帝的存在。安瑟尔谟认为,信仰给予我们一种真理,一种上帝的定义,即上帝是“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在它之上不能设想任何更伟大的东西。但作为信仰真理,这一原理并不是自明的,否则我们就不需要再证明它了。仅仅凭借这一定义也不能说服那些否认上帝的人。据《圣经》记载:“愚顽人心里说:‘没有上帝’”。[9]但安瑟尔谟却认为,如果愚顽人理解了上帝这一表述,那么,这一表述就存在于他的理智之中了,也就是说,一个“无与伦比的伟大存在者”即上帝是存在于他的心中的。此时他还不知道或者不理解,这种东西也是实际存在的;因为在“心灵中的存在”和“现实中的存在”之间,尚有很大的差别。但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不能仅仅在思想中存在,因为如果它仅仅在思想中存在,就还可以设想它也在实际上存在,那它就会更伟大了;或者就可以设想一个既存在于思想中、又存在于现实中的伟大存在者比它更伟大。这些都与“无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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